2012年苏州市金阊区事业单位夏季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金阊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9日后出生);
(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他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且档案关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四)具体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五)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9:00—15:30;
报名地点: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市场(西环路2115号金阊区市民活动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验证登记后向招聘单位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 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1寸照片后交招聘单位初审(签字)。《登记表》也可以事先下载填写。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和同底1寸照片1张交登记处,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所在地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2012年应届生还应当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
2.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和委托书。
3.本次招聘设A类岗位和B类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4.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西环路2115号一楼),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试卷分A、B类,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张试卷);A类岗位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 律、公文、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公民道德建设、时政市情、科学技术、国情国力、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苏州 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B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chang.gov.cn/)上公示,A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B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