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徐州鼓楼区教师招聘公告(2)
四、确定人选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并计算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
考生可通过鼓楼区政府网(www.xzgl.gov.cn)查询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者。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程序在同岗位职数中依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鼓楼区政府网站(www.xzgl.gov.cn)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属小学、区属幼儿园,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入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考试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及被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鼓楼区监察局0516-87636501、鼓楼区人保局0516-87636323、鼓楼区文化教育体育局0516-87636735。
八、本《简章》由鼓楼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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