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简章(2)
2.考试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考试形式为上课。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20分钟。上课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备课成绩40分,上课成绩60分。
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5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占6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9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及教学法。
报考职业中学教辅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8月8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淮安区教育网上公布。
3.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执行。由淮安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同岗位、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楚州人才网(http://www.haczrc.com)、淮安区教育网(http://www.czjyw.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