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告(2)
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
山西省公务员局网站(www.sxsgwy.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网站
时间:2012年8月15日—8月19日
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15日9:00 至8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照本公告所附的《2012年山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登记表》的样式,一式三份于9月10日8:00—18:00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均为原件)以及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318房间(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97号太原师范学院内,联系电话:0351—4161624)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8月19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8月19日18:00—8月21日18: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8月2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22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