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祁州市忻府区招聘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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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招聘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2012】5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 -----8月24日。
报名地点: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地点设在忻府区教育局(红旗广场南侧)。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招聘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2012】5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忻府区幼儿园(全额事业单位);
2、招聘名额:10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5、专业水平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澄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资格条件
1、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户籍要求:忻府区现户籍(包括城区派出所户但不包括外地学生因上学原因迁到忻府区的集体户)或原籍(指原有忻府区户籍,现因以下原因户籍不在忻府区的情形:①因上学将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②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将户籍迁往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的;③大中专学校毕业后迁往忻府区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但暂未落户的)。在资格复审前必须提供忻府区落户的户口薄,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忻府区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 -----8月24日。
上午8:00—12:00时
下午3:00—6:00时
2、报名地点: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地点设在忻府区教育局(红旗广场南侧)。
3、报名人员到报名地点填写《忻府区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照相。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并提供证件验证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90元。
4、准考证领取:请于2012年8月30日—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需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但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分别占笔试总分的40:40:20;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排名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名额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讲课
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讲课题目现场抽取,备课1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②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键盘、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进行展示;所有展示项目必须在测试室内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机构名称,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两年期满(按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后3年内(含3年),在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从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申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24日下午6: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九、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计算成绩时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在确定名单时,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讲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讲课成绩也相同,按才艺展示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府区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检查
在招聘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考核、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忻府区教育局8666226 忻府区人社局2020193
监督电话:忻府区监察局2021361
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