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西教育学院公推差选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治区高校工委《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推荐、差额遴选方式(以下简称“公推差选”)面向区内公开招聘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推差选的职位
广西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二、推荐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推荐。在广西区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了解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把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师德高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
7.在群众中有较好的信誉度和较高的支持率。
8.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事业心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管理才能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资格要求
1.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任职满3年以上的正科级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62年10月30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履行所聘任岗位的岗位职责。
(三)专业要求
1.工民建、土建、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建筑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中不少于3年建筑施工管理经验。
3.熟悉现行国家、地方的建筑法律法规及建筑业相关规范,熟悉项目规划、项目报批、基建招标基本流程。
4.专业基础扎实,在建筑设计、基建预算、施工管理、成本控制、竣工验收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
四、步骤和程序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2年12月上旬开始,至2013年1月底前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发布简章,公布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两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2012年广西教育学院公推差选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见附件1)。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2012年广西教育学院公推差选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见附件2),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三)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四)差额遴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比例要求进入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竞职答辩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由学院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
2.竞职答辩。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答辩,每名考生答辩时间为15分钟,评委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五)差额考察与决定任用
1.差额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学院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2的比例,报学院党委会会议票决人选。
2.差额票决。学院党委会会议,从2名人选中投票表决拟任职人选。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推荐环节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推荐既可以到现场推荐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推荐报名。接受现场推荐报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信函推荐请寄送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收,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通过信函方式推荐报名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需填写《2012年广西教育学院公推差选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登记表》(分组织推荐表、个人自荐表)一式三份,推荐登记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教育学院网站下载(网址:www.gxec.net.cn)。个人自荐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证书及推荐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未尽事项请向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咨询。办公地点: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5625645;电子信箱:jyzzbrsc@126.com;监督电话:0771-5656930
本简章由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2年广西教育学院公推差选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登记表(组织推荐表).doc
2. 2012年广西教育学院公推差选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登记表(个人自荐表).doc
广西教育学院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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