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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2年“大学生村医”招募工作安排

2012-12-26 09:04  |  石家庄人事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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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2013年1月9日上午9:00—10:00

  报名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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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2年我市“大学生村医”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2年“大学生村医”计划高校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9日上午9:00—10: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内容和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3年1月7日、8日毕业生凭身份证或毕业证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0311---89631753;乘车路线:乘3、49、36、75 路公交车到南长街口下车即到)。

  五、确定初选人员方法

  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服务单位岗位专业需求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招募岗位无人报考出现空缺时,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择优选取确定。

  六、成绩查询和公示初选人员

  2013年1月13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同时提供考试成绩查询。

  七、体检

  2013月1月20日组织初选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指定医院组织体检,1月25日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加分内容、标准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属地生加6分(裕华区除外)。属地生是指考生生源地为所报服务县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及复印件。

  (2)应届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加4分(不重复享受)。应届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明;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城镇的需提供工会证明,农村的需提供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提供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居委会证明。

  (3)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于2013年1月7日、8日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未提供和逾期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2、确定初选人员时,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有基层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选聘。

  3、因体检不合格,招募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4、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弄虚作假骗取加分的、以及其它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1、河北省2012年大学生村医报名登记表 
       附件2、
石家庄市2012年村医岗位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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