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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莱芜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3-01-29 18:21  |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其它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硕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634—6213186、62171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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