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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聊城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3-01-29 18:25  |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不限专业。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635—8262148、8263438(传真)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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