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合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1名公告(3)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C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集中在4月至5月进行。
1、面试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 面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工作由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按规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及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着重测试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素质及潜能。
面试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其中A类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B类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3:7或4:6合成(详见岗位表);C类岗位笔试、面试按5:5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各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C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