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前郭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公告(3)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3年 3月 25 日至2013 年3 月 29日)。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第三阶段:报名与资格初审( 2013年4月 1日至2013 年 4月3 日)。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现场统一照相,凭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第四阶段: 考试聘用 (2013 年4月4日至 2013 年4月7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统一考试,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协同。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综合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初中语文80分,县情、时事政治、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办公自动化等常识占20分。
考试成绩进行公示,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的户籍、学历、失业身份等聘用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第五阶段:培训上岗( 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各用人单位对所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之后上岗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要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开发任务全面完成。
(二)做好现有岗位调整。做好现行公益性岗位的调整工作,对不合格的予以清退,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三)确保发挥政策效益。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要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简化拨付程序,加快办公效率,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银行卡、存折形式发放,其社会保险补贴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做到阳光操作。要组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协同动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保证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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