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烟台市长岛县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要于4月26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长岛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长岛县县府街88号人大四楼)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出具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县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调整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中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加分。综合类符合定向职位报考条件,报考非定向职位,不再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机关将通过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5月4日上午:8:00—10:00
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
2013年5月11日上午:8:00—10:00
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知识(专业类)
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10:00
综合知识(综合类)
电视播音员、编辑记者岗位考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
教育类笔试科目专业课基础知识一科,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专业类、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类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的为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到长岛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长岛县县府街88号人大四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报考“基层服务毕业生”岗位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基层服务毕业生”应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卫生类、专业类、综合类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