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简章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新城区丁香路2号-内蒙古政协东巷)
联系电话:6511071 4668405 6510480
考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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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201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公开招考88名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进入事业单位安置。现将考试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安置政策的2012年度市本级城镇退役士兵 (市本级接收、符合安置政策的2011年冬季退出现役城镇退役士兵和2012年春季转业士官)。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4月23日—— 2013 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新城区丁香路2号-内蒙古政协东巷)
3、联系电话:6511071 4668405 6510480
三、报考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在同一地点。报考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
报考者凭以上证件,领取《同意报名通知单》。
2、服役期间被评为残疾的需携带残疾军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需携带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奖章、立功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服役期间个人荣立嘉奖、优秀士兵的需携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5、服役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待安置期间参加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专业:办公自动化、会计、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驾驶证),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驾照)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报名时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交呼市安置办入档。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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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综合 | 40 | 王远奇、李桐、迟祥 | 试听 | ¥880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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