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市嵊泗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
四、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个别单位如因岗位需要,将视情况安排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实操)和面试的分值比例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定。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谈等形式,各种形式可以独立或综合应用。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县人力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1570。
附:1、2013年嵊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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