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沂市招聘25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18:30在新沂教育网(www.xysedu.cn)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专业课基础知识(占60%)和编写教案(占4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5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3年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科目 | 学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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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15 | 石杨平 | 试听 | ¥480 | 购买 |
教育心理学 | 16 | 冀芳 | 试听 | ¥480 | 购买 |
心理学 | 8 | 冀芳 | 试听 | ¥280 | 购买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 31 | 华图资深教师 | 试听 | ¥780 | 购买 |
教育学+心理学 | 23 | 华图资深教师 | 试听 | ¥700 | 购买 |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 39 | 华图资深教师 | 试听 | ¥880 | 购买 |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职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的方式进行。说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40分。
其他职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新沂教育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