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四、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5月 9 日9:00至5月 15 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 5 月 16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 5 月 17 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 5 月 20 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选聘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2013年5月8日至10日、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用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602会议室。地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60号(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创新大厦一楼)。
3、报名后,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及社会事业网上公布。
4、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比例不足1:3的,将选聘的岗位由选聘方式调整为招聘方式,岗位数不变(以及时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6月1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相同,则按《教学设计》成绩高低确定;全部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参加笔试并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上课占80分,时间15分钟;答辩占20分,时间5分钟。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作为初选人员。
面试时,对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由考生当场抽签,随机确定分组进行。
(五)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参加选聘的考生,依据面试最终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及社会事业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纪工委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4、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及社会事业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政审及公示环节均同上要求。
(七)聘用与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招聘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选聘人员分配到合肥市梦园初级中学任教。
2、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教师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六个月;选聘教师,试用期两个月,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均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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