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社会福利总院(筹)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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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工程即将竣工,计划于年内启用,地址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花倪村(227省道东面太阳路南面华元路北面)。市社会福利院、市精神病福利院将整体搬迁,现需招聘补充护理员40名(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录用条件、岗位及待遇如下:
一、老年护理员、保育员岗位
录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
2、本市户口;
3、女性,45周岁以下;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至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须缴满15年。
工资及福利待遇:
1、班次:根据工作需要排班,设24小时班次、12小时班次等;
2、工资:基础工资1370元/月,按月支付应发数不低于1850元报酬。加班费(基数63元/天,平时加班150%,双休日200%,国假300%)、中夜班费按实计发津贴;
3、福利: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4、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联系人:沈洁 联系电话:65337649(工作日)邮箱:flybgs@163.com
二、精神科护理员岗位
录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
2、本市户口;
3、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4、初中及以上学历;
5、至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须缴满15年。
工资及福利待遇:
1、班次:根据工作需要排班,实行三班制;
2、工资:按苏人保薪〔2013〕9 号执行(最低月收入合计不低于1800元)。遇节假日上班的,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日工资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夜班费按实计发津贴;
3、福利: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5险)和住房公积金;
4、期限:签订劳动合同至少一年。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67232450(工作日)邮箱:jsbf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