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宿迁湖滨新城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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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休息日正常接待)
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公司是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下属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之后出生),48周岁以下(1965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3、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湖滨新城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公司(社会事业局203房间)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湖滨新城学府人家西门向南100米处。
2.报名时间
2013年5月9日-5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休息日正常接待)。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1份(报名时现场填写);
(3)4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4)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18日-19日下午5:3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没有达到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到湖滨新城管委会413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表)。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5.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综合成绩出来后,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湖滨新城组织宣传部、社会事业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无经济问题证明。
七、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与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公司与试用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基础工资待遇每月1800元左右,另加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按其岗位考核确定,给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84832893
监督电话:宿迁市湖滨新城组织宣传部84837711
宿迁市湖滨新城纪工委(监察局)84837110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公司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