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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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7日全天和8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新华区政府东院南侧教室(新华路与水源街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充实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乱纪行为和无不良记录。
(二)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本市户口。中共党员、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名额100人,其中男性90人,女性10人。
三、待遇标准
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培训上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32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协管人员工资待遇为1320元/人/月,并按相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7日全天和8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新华区政府东院南侧教室(新华路与水源街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3、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份(从新华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xhqsjz.gov.cn),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城区管理知识、法律常识及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28中北校区(电大街71号,新华区国税局对面)。
笔试成绩于6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和东院公示。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16日。
面试地点:待定。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100名招聘人员(中间成绩并列的依次后延,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录取)。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排名于6月18日在区政府网站和东院公示。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招聘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和东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培训后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城管局具体负责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52105 或87053847
举报电话:86952100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