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3)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1.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空缺岗位,从报考基层党支部工作员岗位余下人员(未选择服从调剂的除外)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3.名次出现并列的,按下列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报考户籍(或原籍)所在村(居)岗位;大龙镇户籍;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受系(院)级以上表彰、服务基层期间受县级以上表彰情况;笔试成绩。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