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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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金沙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大庆路10号)。
为强化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
(一)招录职位:社区工作者
(二)招录人数:14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通州区户籍或通州籍生源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金沙镇户籍回乡复退军人报考,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文字能力。
加分条件。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任用条件,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向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倾斜:
①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师证及会计上岗证的人员;
②回乡复退军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有效证明,报镇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笔试成绩一次性加5分的照顾(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能力。
4、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体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名额是否实行依次递补,由镇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6、录用及相关待遇。考察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正式入编,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金沙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大庆路10号)。联系人:蒋立新、甘美蓉;联系电话:81691581, 13813755899。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通誉鑫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沙镇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