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
2013年吉林公务员考试QQ交流群:237753834,215916316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23日
资格审查:2013年7月17日-7月23日
缴费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23日
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10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
为了进一步调整结构,优化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决定,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5513名(注: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7日至1977年7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至197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6.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7.除乡镇机关外,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8.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7月17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3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报考人员为截止于2013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志愿者或服务基层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
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截止2013年7月17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4时30分。
考生(含2013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4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7月22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7月23日17时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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