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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淄博市博山区教师招聘100名公告

2013-07-12 11:01  |  华图教育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两门,所考内容不分版本。报考A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本科范围内相应知识,报考B类、C类、D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科范围内相应知识。报考E类岗位的只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测试,所考内容与B类、C类、D类岗位相同。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

  上午8∶00-9∶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10∶00- 11∶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报考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D类岗位的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E类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通用能力面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测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自备教材复习(淄博市通用教材,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使用初中教材,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使用小学四、五年级教材,报考C类、D类岗位的考生使用淄博市通用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课题。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报考幼儿教师和中职中小学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学科)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和办法届时另行通知。

  3、通用能力面试

  通用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教学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其中幼儿教师,音、体、美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进行计分。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博山教体信息网和博山政务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法确定。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学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考核时,对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同一报考岗位(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位选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 按照A类、B类、E类不同类别,根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经批准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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