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庆市枞阳县疾控中心、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2)
4、其他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岗位,并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③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岗位)报名。不填写具体报考单位。聘用前根据单位岗位招聘条件及计划数,由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选聘用单位。
④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报名者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
报考人数与各招考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数(指标)调剂到本单位其他招考岗位。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降低比例开考。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8月16日报考者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 2013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及分值:
医学基础知识60分(解剖、生理、诊断学知识);专业知识40分(所报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报考同一专业(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专业(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对学历相同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中《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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