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阳县公开招聘60名教师简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3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存根》,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空出的计划调整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对高的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招聘单位同学科的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
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并于2013年8月13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收费减免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报考人员按照所报学科参加本学科的考试。报考高考科目的文化考试为相当于高考水平的内容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报考非高考科目体育、幼师、舞蹈专业学科的为师范教育大专层次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占20%.
报考职业中专机械、农学、会计专业辅导员的考试内容为与本岗位有关专业的大学专科水平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等。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考生按照报考学科,参加不同学段的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的讲初中最高年级内容;报考小学的讲小学最高年级的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讲幼儿大班的内容。每节课不超过20分钟。其中:报考体育、幼师、职业中专舞蹈教师及机械、农学、会计专业辅导员的试讲时,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试讲时间适当延长,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试讲总成绩的20%.每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17日上午,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每科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同时缴纳。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选岗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