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8月19日14:00—17:3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3年8月21日-22日。
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将于8月24日中午张贴于考场附近醒目位置,同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下午2:00-5:00。届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英语成绩单和学位的,须按要求提供)。同时携带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经审查,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五)面试
1、面试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8:30,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现场操作演示;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体检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