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东营市垦利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务于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垦利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8月20日—8月2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确认后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8月15日-8月16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501室(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须到垦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垦利县振兴路203号,垦利县公交公司西邻)服务大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垦利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笔试采取两科连续考试方式进行,中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场。两科笔试均实行涂卡机读阅卷方式进行阅卷。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2日
上午8 :30—9 :3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9 :40—11:10 《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教育基础知识》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3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教育5岗位、教育6岗位、教育9岗位按计划招聘数1︰2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相应倍数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入闱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4日前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三)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学历等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