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唐山市乐亭县招聘教师志愿者简章(3)
2013年唐山市乐亭县招聘教师志愿者考试课程
(2)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幼儿教师录取。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办法排列名次:第一学历高的优先;技能测试和特长展示成绩之和高的优先;讲课成绩高的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8、公示
将招聘人员的文化考试成绩、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及本人基本情况在乐亭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9、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组织对被录取人员进行为期1天的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不准上岗。培训时间8月27日,培训地点:教师进修学校。
10、择校上岗
由县教育局公布缺额学校名单,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被录取人员先后顺序,按顺序由被录取人员本人选择定向学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录取时的排名办法确定顺序。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被招聘的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志愿者,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岗位,工资执行乐亭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上开支由县财政支付。三年后,确因学校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继续任教的,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不愿继续任教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以不再续聘。
被招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定向学校报到,逾期3天不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其所在讲课小组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及招聘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研究、决策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聘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将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举报电话:4611162
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涉及工作人员的按有关党纪、政纪的规定进行处理,涉及毕业生本人的取消其参考及录用资格,并由教育局记录在案,今后不允许其参加教师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