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4)
2013年河北省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高分课程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于9月18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进行查询,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 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由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于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 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鉴于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县内外其他单位流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