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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济宁泗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013-08-19 11:48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1、加分项目:

  (1)军龄: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军龄一年加2分。

  (2)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加2分、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20分,一等功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40分。按最高项给予一次计分,不累计加分。

  (3)艰苦地区:在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的加5分。

  (4)学历学位:专科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10分,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加分。

  2、扣分项目:

  (1)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40分的减分。

  (2)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取消招聘资格。

  3、档案考核量化赋分依据

  档案考核根据档案有效记载和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

  档案接收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清或有疑问的,不得作为考核依据;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

  (三)成绩公布

  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考试成绩、档案考核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全部实行网上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招聘计划内按职位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都参加考核体检。

  (四)考核体检

  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由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抽调人员组织实施。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军龄长短依次确定选岗顺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选岗时一旦选定,不得改变。

  (六)聘用

  经选岗确认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计划

  具体计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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