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菏泽市郓城县卫生系统招聘8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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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9月10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郓城县技工学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方法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 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九、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相关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