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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招聘交通协警公告(30人)

2013-09-01 14:52  |  淄博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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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目测时间:2013年9月9日8:30 - 9月13日17:00

  报名、目测地点:山东化工人才市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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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目测地点:山东化工人才市场二楼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山东化工人才网下载并如实填写《2012年下半年临淄区公开招聘交通协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并带2张与报名表粘贴的同版1寸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目测和资格初审。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地点、具体时间及成绩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临淄交警大队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临淄交警大队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市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交警大队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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