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69人公告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www.fsrc.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出生日期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
3、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本次招聘要求:“岗位工作年限”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
4、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5、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到非定向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知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5(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6-12(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3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