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报考时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并按照报考单位所在镇(区)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经过调剂(选岗)后仍不愿意上岗的,须填写书面放弃岗位说明,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5、由区人社局组织面试,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后,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1)面试、考察
面试时间:11月11日~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公示
对于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为县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3)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各个岗位招录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就近聘用。
四、政策待遇
1.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及考核奖励。
2.各镇(区)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同用人单位现有人员管理渠道相同,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并从试用期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
公开招聘考录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