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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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22日8:30--9月26日17:30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市发改委提出聘用意见,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七、此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