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
(三)网上初审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各招聘岗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四)网上缴费
应聘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无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于2013年9月26日17:30前登录无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无棣县劳动就业网公布。B01、B02岗位应聘人员不需办理网上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月27日上午8:30—11:30到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财务室(地址:棣新四路152号,县老城区步行街东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上述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类别不同,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要求为:A类(综合类)岗位不得低于1:3,B类(卫生类)岗位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如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时,则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增加到相应的其他岗位中。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A类(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B类(卫生类)岗位,B03—B08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方面的专业知识,B01、B02不进行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不同,A类(综合类)岗位,A01—A18、A20—A22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A19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B类(卫生类)岗位,B01、B02达到报名人数比例要求,且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B03—B08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和B01、B02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无棣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地址:棣新三路14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资格审查后退还):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如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等),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和退伍证。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和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类(综合类)岗位进行面试,A01—A18、A20—A22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A19面试择期单独组织,形式为上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音准及情感、知识面和语言组织能力等播音专业素质。
B类(卫生类)岗位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实际操作能力,其中B01、B02、B07测试内容参照执业医师资格考试,B03、B08测试内容为临床急救操作技能,B04测试内容为护理技能操作或急救技能操作,B05、B06测试内容为西医查体或急救技能操作。
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A类(综合类)岗位,A01—A18、A20—A22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A19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B类(卫生类)岗位,B01—B02按照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B03—B08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5:3: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技能测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核范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