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菏泽市曹县事业单位招聘80名管理人员公告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3张。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签字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定向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与写作两科。
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上午8:30-10:00,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计算办法: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应用能力与写作成绩×50%。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通知领取时间:2013年10月24日。
面试开始时间:2013年10月26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