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滨州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bzu.edu.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u_hr@163.com(以“应聘专业_岗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bzu.edu.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考核阶段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5)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个人简历及荣誉证书复印件。(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和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本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等。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管理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安排在10月中旬,根据不同专业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