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5名工作人员公告(3)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2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户县政法路48号)。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第1-4类招聘岗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劳动保障协理(管)员还须提供县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会组织员还须提供县总工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第5-6类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镇(景区管理局)党委推荐证明(县委组织部确认)、毕业证(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优秀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报名收费: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5.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同时,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6.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2)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关机、停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
笔试为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增加农业发展、农村政策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第1-4类招聘岗位:笔试前,从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招聘、从临床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幼教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5,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数核减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笔试结束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 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3比例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第5-6类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中招聘岗位:笔试前,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数核减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笔试结束后,应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村干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
对笔试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按照考察程序和办法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考察最终得分折算40%计入考生总成绩,所有考察对象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组面试考官5人,设主考1人。面试采取抽签、讲课(答辩)、当场亮分的形式进行。
对应聘幼教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对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第1-4类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总成绩为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第5-6类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考察最终得分×40% +面试成绩×30%.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