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马鞍山市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公告内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入围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6、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结束
后3天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综合常识和写作、计算机等。试卷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报到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三年内不得调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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