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射阳县招聘镇农技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公告(2)
五、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农办、农委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各职位类别、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招聘总成绩等。
3、选岗。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在报考的同一职位类别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顺序依次选择单位。
4、聘用。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有关聘用、入编审批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类别。资格审核公示时,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七、招聘咨询电话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中共射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15-82360888
射阳县农业委员会咨询电话0515-82335051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县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2352378信访室。
附表: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射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射阳县农业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2013年射阳县公开招聘镇农技农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