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聘用
1、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考生出现考试成绩同分时,则按笔试、学历层次、学位层次、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试成绩同分时,则按学历层次、学位层次、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替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4、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五年)后报县编委会审批,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5、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阜宁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38524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
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
阜宁农业信息网(www.fnagri.gov.cn)查询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农 业 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