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宁晋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100人公告(3)
进入考核人员按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聘用。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组织,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rlzy.gov.cn)公示七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如有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办公室综合考虑聘用人员的学历、专业、考试成绩和用人单位需求等因素拟定单位安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确定聘用单位后,所有人员到乡镇锻炼不少于一年。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列支。
法院书记员(含协勤人员和网络管理员)待遇参照全额事业人员执行,工资由县财政列支。
确定的聘用人员自接到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至29日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