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3)
八、签订劳动合同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拟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拟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拟用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被拟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拟用,不合格的,取消拟用。
(二)此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行定期拟用,由延吉市教育局下设专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人员一经拟用,由延吉市教育局与拟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在合同期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九、组织领导
为规范此次公开招考工作,成立延吉市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j.lss.gov.cn)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yjrc.net.cn)
延边人才网(http://www.ybre.org)
延吉新闻网(http://www.yanjinews.com)
以上网站为2013年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网站,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延吉市人社局事管科 0433- 2368147
2、2013延吉市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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