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干部)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我市2014年将适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录用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全市事业单位,在有编制、岗位空缺和职位需求的前提下,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招录计划。
二、申报程序
全市各事业单位申报录用计划需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申报理由,并认真填报计划申报表,分别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公章,于2013年12月20日前连同Excel格式电子表格一并上报。按照管理权限,我市党群系统录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政府系统的录用计划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有关要求
(一)各招考单位要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职位、招录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申报录用计划。招录计划需具体到各个岗位。满编或超编单位不得申报录用计划。
(二)招录单位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市、区)事业单位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行业、野外作业及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层次要求。
(四)录用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录用计划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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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68610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866887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处)
邮箱:gwy166@126.com(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srsjzhghc@163.com(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处)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