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安裕安区污水处理厂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监察、人社、教育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2月6日到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1:2比例开考。
六、考试
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两门合计成绩12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20分(内容:各相关专业相应学历层次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岗位专业知识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在裕安区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按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按笔试成绩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成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3:4:3计算。
即: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40%+面试成绩×30%。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则以岗位专业知识的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后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1、按照岗位设置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从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择优选聘,并且分配到岗位设置的单位。被选聘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核实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2、凡被聘用人员,一律到设岗单位工作,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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