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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青岛李沧区招聘公安交通协勤队员简章

2013-11-18 11:06  |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李沧人才网(http:// www.qdlcrc.com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李沧交警大队,地址:李沧区京口路51号。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66572374
  3.报名所需材料
  请有意报考的符合条件的居民持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须带《李沧区公安交通协勤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在李沧人才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士兵证)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4.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李沧交警大队(地址:李沧区京口路51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本人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素质测试
  报考人员须经体能素质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体能素质测试项目男性为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时间另行通知。体能素质测评采取百分制方法,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公安交通协勤队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等方面能力,测评采取百分制方法,按照70%的比例的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体测、面试情况和岗位数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不低于招聘职位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部门统一组织。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体检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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