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滨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补充说明 2013-11-22 10:57 |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部分考生咨询,现将资格审查需提供的部分材料作如下说明: 1、报到证由未就业考生提供,已经就业的考生,只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不变。 2、专业证书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提供。 3、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其他需提供材料不变。 中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3年11月21日 【推荐】山东省事业单位面试考试名师网络课程 点我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