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秦皇岛青龙满族卫生局聘卫生院技术人员60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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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12月3日
3、成绩公布。12月29日早8:00前,在青龙人力资源网、青龙卫生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考核人员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共同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等情况,考核要形成考核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共同组织,在指定医院统一时间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青龙人力资源网、青龙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同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按具体招聘职位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无故变更。拟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与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鉴证, 确定人事关系,列财政性资金定额(定向)补助事业编制。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见习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见习期满后工资标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岗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凡被聘用人员三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监察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
2、各招聘岗位B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岗位)无人应聘时,招聘指标直接调整到该岗位的A岗位。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5、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青龙人力资源网和青龙卫生信息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六、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7862497
县卫生局:0335—7880370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