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备案后,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s.org)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由院属二级单位受理,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应聘人员可采取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供给有关招聘单位联系人进行报名,也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省科学院2013年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格式附后)、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止。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结果报院人事处批准后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